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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男女愛情新兵法 七項必要之惡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ertebewwr1526    時間: 2011-10-13 02:43     標題: 男女愛情新兵法 七項必要之惡

在這個變幻莫測的年代,有件事情是永恆不變的,那就是眾所仰望的愛情。

人類對於愛情的信仰恆久不變,但是愛情的內容與角色卻是千變萬化,詭譎莫測。愛情帶來的,也不只是美好的層面,同時包括了背叛與傷害。然而塵世間的男女男女,仍然對愛情懷抱著不切實際的渴望。愛情就像是一場跨世紀的萬年慢性傳染病,凡是人類,皆無一倖免。只是現實世界裡的愛情,完全不如羅曼史小說與浪漫電影中描述的那般美好。真實生活中的愛情,往往演變為外遇、情殺、家庭暴力等等足以登上報紙社會版的怪異情節。當我們不斷在愛情輪迴裡重覆地扮演背叛者與受害人、為情所困者與困人情感者,令人不禁疲憊地感歎,難道我們不能擁有更美好的感情生活嗎?

現代人的愛情,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呢?歸咎其中的原因,作家曹又方女士表示:「我們從小到大,所有的精力與才華都放在求學與工作上,感情的花園自然是一片荒蕪」

這意謂著雖然我們外在的年齡已屆成人,然而在感情歷練上,大部份的人還停留在小學階段。因此,若想要在爾諛我詐的雙打遊戲中,贏得愛情,光仰仗外在的魅力與條件是不夠的,愛情和政治一樣,更需要高明的技巧及冷靜的頭腦。

所以曾經在愛情中跌得滿身傷痕的愛情信徒,不妨學學惡男惡女操縱愛情的本領。因為愛情需要的是智慧不是條件。光有IQ和EQ是不夠的,還要懂得如何運籌帷幄。

以下是男女交往過程的七項必要之惡,雖名為惡,其實是施展魅力、釋放風情的超級密技。擁有這七項密訣,即使在險惡的愛情波濤中,你依然有本錢乘風破浪,抵達成功的彼岸!

適度地讓對方傷心

作家吳若權先生認為,在兩性交往的過程中,輕易承諾往往是愛情最大的殺傷力,因此適度地讓對方傷心,可以讓彼此的關係更具有彈性,但切記並非讓情人陷入絕望,其中的尺寸拿捏要視對方能夠承受多少壓力而定。例如當戀愛的其中的一方問起「你會愛我很久嗎?」這類的問題時,你若明知未來有許多未知變數,卻反而對他唱起「愛你一萬年」,只怕日後感情生變,徒然落入薄倖之名。然而,如果你的回答是「我會盡量,但不保證!」也許對方在乍聽之時,心裡會有些傷心,但是坦白的態度,將會助長情感轉往更理性的路途發展,及避免不必要的爭吵。

打情罵俏叫人陶醉

談起愛情,每個人都以為自己是最認真的,然而在兩人親蜜相處的過程裡,太嚴肅反而會造成不必要的壓力。帶點幽默感的戀愛,反而讓人回味無窮。對於有意交往或熱戀中的男女,適度地打情罵俏,不時說些甜言蜜語,的確有助於情感的昇華。沉默是金雖是流傳已久的諺語,但在愛情裡並不適用。花言巧語可說是點燃情慾的火苗。

小小憤怒助長愛苗

每個人都聽過「會鬧的孩子有糖吃」這句話。在過去,我們的教育總是告訴我們「不可以隨意地發脾氣」、「發脾氣是沒有教養的表現」等;然而在男女交往的互動關係上,只要有一方暗自生悶氣或過度包容,只會更加招致心中怨氣日漸鬱積,終會暴發。其實,只要時間、地點、方式恰當,適時地發頓脾氣可以發揮很大的效用,因為小小的憤怒,有助於管理及調整兩性的關係。比起酸溜溜的冷嘲熱諷,突如其來卻適可而止的一頓脾氣,對於愛情的主導權,反能收到立即見效的結果。

賣弄風騷秀秀才華

「書到用時方恨少」也可以適用愛情的你疇。調情老手便是知悉這你中三味,才能在情場呼風喚雨,所向披靡。每個人都知道貨比三家不吃虧的道理,如果你不具備任何美色,最起碼也要熟讀每週時事與笑話大全,並在最恰當的時候現現寶,讓別人也領教你的特殊才華,否則在這個自由開放的愛情市場,沒有本錢,還談什麼與人競爭。

保持距離預擒故縱

說來奇怪,情人在交往之初保持一點距離,反而有助於增添幾分神秘感,而醞釀對方的愛慕及迷戀之情。交往中的戀人更要貫徹此道理,如果你希望談一場細水長流的戀情,最好避免朝夕相處,多給對方一些空間與尊重,反而能贏得最後的勝利。

行銷愛情建立品牌忠實度

試想,到底是什麼原因促使消費者對於某個品牌的產品特別死忠呢?答案是,好產品時時推陳出新,不斷給人新鮮的驚喜,更重要的是裡子得如同外表一樣,內外皆好。金玉其外,敗絮其中的產品也許能騙到一兩個冤大頭,卻怎麼留不住老顧客。

愛情就像廣告商品一樣,也需要不斷地給予對方新鮮感、驚奇感,因為戀人的關係若沒進展,就是退步。所以若要建立情人對你的愛情忠誠度,最好是時常給對方驚奇的感覺,就好比突如其來的一份禮物,便能叫愛人倍感無限溫馨。

借力使力的分手法則

相愛容易,相守難,若想要主動提出分手,那更是難。當愛情面臨兩方皆無法容忍彼此的情形時,最痛苦的莫過於做出「分手」的決定,因為人人都背負了「寧願人負我,也不願我負人」的神聖道德感!不過,痛苦拖得越久,危險性也就愈高,長痛還是不如短痛。

為了不傷害對方又能順利分手,切記別把責任往對方身上推,最好的說法,莫過於「是我不適合你。」記住,要特別強調是「我」不適合你!如果對方仍舊願意與你打耐久戰,那麼站在不傷害彼此的立場下,也只有不告而別,走為上策了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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